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局)(已移至住建局)

主管部门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
补贴标准
新建户每户补助1.5万元;维修户每户补助0.7万元
补贴渠道
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下拨到各镇,验收后,镇财政直接拨付到户
政策依据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2013年蕉岭县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蕉府办[2013]12号.pdf
备注
2013年
投诉咨询电话
7872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