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

主管部门
蕉岭县民政局
补贴对象
低保对象
补贴标准
城镇低保标准858元/人/月,补差水平676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601元/人/月,补差水平318元/人/月。
补贴渠道
财政直拨
政策依据
梅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梅州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梅市民字[2022]13号).pdf
(以此件为准)6关于印发2023年梅州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pdf
备注
投诉咨询电话
0753788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