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

主管部门
蕉岭县民政局
补贴对象
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对象
补贴标准
原则上不低于当地2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补贴渠道
财政直拨
政策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pdf
(2022市府.临)梅市府办〔2022〕8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备注
投诉咨询电话
788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