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

主管部门
蕉岭县民政局
补贴对象
户籍在本县并年龄在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
根据蕉府办[2012]48号文、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3号、7号文,100岁高龄老人每月高龄老人补(津)贴标准为900元101-105岁老人,由现在每月补助900元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岁,每月补(津)贴加100元,106-10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津)贴2000元,11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补(津)贴3000元。另发100岁以上每人重阳节800元、春节慰问金2000元;101-105岁老人发给重阳慰问金1000元、春节慰问金2300元;106-109岁老人发给重阳慰问金2000元、春节慰问金3000元;11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给重阳慰问金3000元、春节慰问金5000元。
补贴渠道
由县民政局拨付至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再由各乡镇社会事务办直接拨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政策依据
关于建立蕉岭县80岁以上补津贴制度的通知.pdf
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3号文.pdf
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7号文.pdf
备注
投诉咨询电话
0753-788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