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人社局)(已结束)
主管部门
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补贴对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贴标准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省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以后年度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补贴渠道
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对象由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审核认定。省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政策依据
备注
投诉咨询电话
0753-718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