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
主管部门
蕉岭县卫生健康局
补贴对象
本县户籍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尚未康复的人员纳入特别扶助
补贴标准
一级520元/人、二级390元/人、三级260元/人
补贴渠道
卫健局审批、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资金发放到对象个人帐户
政策依据
备注
投诉咨询电话
0753-788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