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农村纯生二女结扎户奖励)

主管部门
蕉岭县卫生健康局
补贴对象
农村户籍居民中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纯生二女或婚后未生育,且一方在2015年12月31日前落实绝育措施的已婚夫妇,自落实绝育措施当月起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止,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奖励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50元
补贴渠道
卫健局审批、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资金发放到对象个人帐户
政策依据
备注
投诉咨询电话
0753-788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