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主管部门
蕉岭县卫生健康局
补贴对象
本县农村户籍居民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夫妇终身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纯生二女、婚后没有生育的农村居民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20元
补贴渠道
卫健局审批、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资金发放到对象个人帐户
政策依据
备注
投诉咨询电话
0753-788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