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资助

主管部门
蕉岭县教育局
补贴对象
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幼儿班就读的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符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内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健康状况等。
补贴标准
100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
补贴渠道
财政补助 学校发放
政策依据
备注
投诉咨询电话
0753-7861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