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主管部门
蕉岭县残疾人联合会
补贴对象
持证的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16周岁以下及在校生除外)
补贴标准
10元/月/人
补贴渠道
县财政补贴
政策依据
残联发文发放标准(蕉残联2016八号文.pdf
备注
投诉咨询电话
0753-789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