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王泗珍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1-01-03 | |||||
标题 | 关于社区离任干部补助问题 | |||||||
内容 | 民政局领导: 您好!2020年12月中旬县民政局、镇民政办已对村离任干部发放离任补助发了通知,为什么社区离任干部没有?我与镇民政办主任沟通,回复是村干部和社区干部身份不同。同是最基层的人民村官,有啥不同?请答复此问题。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蕉岭县民政局 | 处理时间 | 2021-01-05 | |||||
处理意见 | 王泗珍公民: 您好!感谢你对我们工作支持,现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2019年省出台《关于开展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19〕104号)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县、镇、村认真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此项工作,至目前,对离任居委干部采集工作,上级还没有出台相关文件。 蕉岭县民政局 2021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