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陈小阳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2-05-07
标题 陈小阳是二等残疾人,无房,能否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
内容 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蕉岭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处理时间 2022-05-09
处理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保障的对象包括: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含新引进高素质人才) (三)有稳定职业并在就业地居住满一定年限、符合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住房保障的申请以已婚家庭、单亲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保障,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县城镇户籍,并在本辖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的配偶及其子女或父母非本县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2、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确定,故2022年申请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应低于1857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或赠与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