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陈小阳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2-05-07
标题 查询公租房,廉租房
内容 陈小阳是蕉城镇人,二等残疾,无房,于2019年申请廉租房,申请表己送蕉岭县建设局,到今还么回倍?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蕉岭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处理时间 2022-05-09
处理意见 你好,你的公租房申请表我们已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受理并审核,在2020年6月4日经自然资源局查询到其丈夫汤苑平于2019年10月12日办理了位于蕉岭县蕉城镇东兴路48号501房(原桂岭大道48-5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按公租房申请条件规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或赠与房产。我们于2020年6月28号在蕉岭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保障住房栏进行了公开,可前往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