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刘华秀
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2022-12-19
标题 生态林补助款年年发不齐
内容 为什么年年生态林补助款才几元钱,今年也才发了二十多元,进入惠民平台查到又有一百六十多元,为什么会发不齐给农民呢?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蕉岭县长潭镇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23-01-02
处理意见 刘华秀女士: 你在蕉岭县惠民信息平台反映“生态公益林补助没有全部发放”(受理编号:20221219151)的来信我镇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由挂点领导牵头,长潭村下乡组配合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你在2013年至2017年领取了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共13.4元,分别是2013年1.99元、2014年2.40元、2015年2.75元、2016年2.75元、2017年3.51元。在2014年至2017年领取了生态公益林基础性补偿共44.67元,分别是2014年10.81元、2015年11.10元、2016年11.10元、2017年11.66元。在2018年至2022年领取了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共103.22元,分别是2018年17.64元、2019年20.03元、2020年21.24元、2021年21.85元、2022年22.46元。 2013年至今,你领取的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生态公益林基础性补偿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共161.29元,与你在县惠民信息平台所查合计数一致;你领取的2022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共22.46元,与你收到的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