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赖海燕
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2023-12-10
标题 住宅区附近养鸡鸭严重扰民
内容 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黄田村寨背安置地,黄田卫生站旁边竟然有人养鸡鸭,在安置地的空地上面搭起了棚子,养了鸡鸭鸟。严重干扰旁边住户学习休息正常的生活。以个人利益伤害到大家,请有关部门能够出手,制止这种可恶的行为。还大家一片安静的环境,我们的孩子要学习,也不能受到这些的杂音。希望你们执法站门能重视这样的事情,种菜有味道我们都能忍受,养鸡鸭确实太过分了,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蕉岭县蕉城镇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23-12-13
处理意见 12月12日我镇执法工作人员随同网格员已到现场巡查。经查,当事人在此处建设构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由于该处建设行为属于城市规划区内,属于城综局职责范围,我镇已将该违建线索于2023年12月1日抄送至县城综局。另根据《梅州市城市市容及环境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外,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我镇无相应处罚权限,下一步将把违法线索函告县城综局查处。